【業界資訊】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 秩序打擊虛假檢測報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2016年全省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
秩序打擊虛假檢測報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 進一步規范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堅決打擊“假試樣、假數據、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制定本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治理,強化對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打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中提供虛假試樣、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問題,促進工程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平等競爭、優勝劣汰的機制,推動工程質量檢測市場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二、治理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治理范圍
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治理主要內容
針對當前建設工程質量檢驗檢測領域的“假試樣、假數據、假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主要治理:檢測樣品不真實;試件未經檢測就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中數據、結論等實質性內容被更改;超出技術能力和資質認定范圍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原始記錄不真實、任意編造檢測數據;冒名其他檢驗檢測單位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發文日起至5月31日)
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專項實施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布署。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自查整改階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檢驗檢測機構認真對照治理的主要內容,對所檢工程項目的檢測報告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詳見附件2),找出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進行整改。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各市(州)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三)專項檢查階段(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7月1日至8月31日,各市(州)對本轄區(縣、市、區)范圍內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全面檢查(詳見附件3)。檢查時,采取每家檢驗檢測機構隨機抽取不少于2個在建工程項目20份各類檢測報告進行核實。其中,重點檢查檢測不合格報告嚴重偏少、社會反映差和群眾投訴的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督促相關機構及時整改,對情況嚴重或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各市(州)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檢查的情況,以書面形式于8月31日前匯總后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詳見附件4)。
2、9月1日至9月30日,在企業自查和市(州)檢查的基礎上,省住建廳、省質監局將組成聯合督察組,對全省各市(州)、縣(市、區)開展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督查各市(州)部署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同時,每個市(州) 隨機抽取不少于2家檢驗檢測機構,對每家檢驗檢測機構隨機抽取不少于1個在建工程項目10份各類檢測報告進行核實。
(四)總結提高階段(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省住建廳和省質監局全面總結并上網通報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有效扼制各類虛假檢測報告的發生,切實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和市場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牽頭部門和責任人,落實責任,務求實效。
(二)全省各檢驗檢測機構要以此為契機,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活動。
(三)檢查、督查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檢查組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有關規定。在檢查中要本著對受檢單位負責的態度認真開展檢查工作,客觀公正地記錄檢查情況。
(四)各地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信息管理平臺,將檢查的情況及時錄入監管“平臺”,建立信用檔案。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徐華林 電話:028—85088613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夏 凡 電話:028—86607623